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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喀什花园公共租赁房住房有关事宜的通知

喀什花园公共租赁房已基本达到入住条件,为解决我市无房人员、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、各类单位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,现就申请喀什花园公共租赁房有关事宜如下:

一、申请人员条件:

1.本市无房人员

2.外来务工、经商人员

3.各类单位的新就业大中专学生、复转军人(包括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民营私营企业等各类单位)

二、入住方式:

    喀什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共有产权,每平方米1300元,个人占50%产权,政府占50%产权。若申请人要求,可以提高个人的产权比例,最高可达100%产权,即每平方米2600元。

三、申请方式:

1.各单位统一收集个人信息报住房保障办。

2.个人到喀什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申请

咨询点:289717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喀什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8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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